不少年輕男女喜愛一起旅遊,澳門是入門版,台灣或曼谷是升級版,而東京,大阪或是北海道是上品,當然也少不了往澳洲或是法國,但由於飛行時間較長,熱門的程度較低。
旅行的內容也是另一個議題,選什麼航班、住什麼酒店,究竟是購物為主,還是觀光為主,購物是衣服還是電子產品,一定要有很好的協定,否則是爭吵收 場,甚至是分手。這是一個好的試驗場,因為日後男女雙方甚至是男家女家兩族人可能要為婚宴的內容而角力,現時旅行的內容只是前奏,過不了此旅行此關便不用 再說下去。
有案例是男女雙方約定了去旅行,全數的款項也付了,後來有人臨時退出,原因不是患了什麼急病,或家庭有白事之類,患病固然可以原諒,原來是有人改變 主意。不知讀者知否一起購買的旅行套票如果一人不去,另一人是不可以獨自上機的,酒店則視乎取房間那位的名字,那麼不去的是否毀約,要負上責任呢?他日約 好了結婚也可以同樣爽約。
又有些情況是一起起程,卻又在中途爭吵不休,其中一人要揮袖自行回去,遺下另一人,這可能對餘下的一位在回程時的機票帶來風險,因為又是要一起成行的,而先走的一位也付了額外的費用,又是另一種爽約。
我建議男女朋友在結婚前往東京走一走,為什麼是東京呢?其實大阪也可
以,因為日本的物價不低,而且機票、酒店等的費用也不便宜,在短短數日中,容易看出一個人的真性格、修養、對人的態度、家教、責任感等,比照癌細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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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N更清晰,很快便知曉。有些人會斤斤計較、目中只有自己、自私自利、揮袖而去,旅行時可以如此,他日有更大的承諾時不知如何可以再相信對方,而且在
面前的他/她的背後是另一家庭,你將來要相處的是那家庭及其「產品」,如果現在那「產品」已令你難堪,將來與他/她及其家人相處時會十分困難。
李兆波